首轮巡察相关单位:
根据《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【湖大党字〔2019〕1号】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“后半篇文章”,推进校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,现将巡察整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请贵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和本单位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,全面梳理整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,撰写巡察整改情况报告,报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并经党政一把手签字、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、电子版于9月6日前报党委巡察办(办公楼112)。联系人:李婷婷,88823220。
二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初定于9月18日召开会议,听取贵单位关于整改情况的专题汇报,汇报时长为10分钟,请贵单位提前做好汇报有关准备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撰写参考模板
党委巡察办
2019年8月22日
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撰写参考模板
1. 组织实施的基本情况
2. 具体举措及推进完成情况(分块分条写实写具体)
3. 深化整改的努力方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