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轮巡察相关单位:
根据《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【湖大党字〔2019〕1号】有关规定,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工作“后半篇文章”,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,促进学校建设发展,现将第三轮巡察整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请贵单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,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,举一反三、全面整改。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制定和工作推进,科学合理分工,明确工作举措,加强日常督检。要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、融入改革发展工作、融入从严治党工作、融入队伍建设工作,着力建立长效机制,推动整改事项落地见效。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1月底或12月初召开工作会议,当面听取本轮被巡单位党政负责人汇报巡察整改情况。
二、请贵单位认真对照反馈意见,以台账形式制定巡察整改方案(格式请参照附件1:《整改任务推进表》),于9月18日前将整改方案电子版发到巡察办李婷婷老师OA,巡察办将会同贵单位对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完善,定稿后再上报党政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方案。
三、请贵单位认真对照本单位制定的巡察整改方案,扎实推进整改,填写整改情况台账(格式请参照附件2:《关于校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台账》),于11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台账电子版发到巡察办李婷婷老师OA,巡察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查,定稿后再上报党政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台账。
联系人:李婷婷,电话88823220
特此通知。
党委巡察办
2020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