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对校办公室(督查督办办公室、法律事务办公室、档案与校史馆)、发展规划办公室(重点建设办公室)、党委统战部、人力资源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人才工程办公室、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、财院校区管委会(党工委)开展巡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和内容
巡察对象为以上六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主要围绕巡察对象在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、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、落实整改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。
二、巡察组分工、巡察时间及信访方式
巡察组 |
巡察对象 |
巡察时间 |
巡察组联系电话 |
联系人 |
意见箱设置点 |
电子 邮箱 |
第一巡察组 |
校办公室(督查督办办公室、法律事务办公室、档案与校史馆)、发展规划办公室(重点建设办公室) |
2023年4月14日至5月14日 |
89928435 |
邓老师 |
一办公楼108会议室南面楼梯口 |
dwxcb@hnu.edu.cn |
第二巡察组 |
党委统战部、人力资源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人才工程办公室 |
2023年4月14日至5月14日 |
89928497 |
龚老师 |
一办公楼108会议室南面楼梯口 |
第三巡察组 |
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、财院校区管委会(党工委) |
2023年4月14日至5月14日 |
89928491 |
雷老师 |
1.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楼咖啡厅侧墙 2. 经济与贸易学院办公大楼一楼北侧楼梯口旁 |
巡察期间,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(监督电话:0731-88823220)。
特此公告。
党委巡察办公室
2023年4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