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对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总支、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党委、生物学院党委、公共管理学院党委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党委开展巡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和内容
巡察对象为以上五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主要围绕巡察对象在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、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、落实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。
二、巡察组分工、巡察时间及信访方式
巡察组 |
巡察对象 |
驻场巡察时间 |
巡察组联系电话 |
联系人 |
电子 邮箱 |
备注 |
第一 巡察组 |
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总支 |
5-6周 |
0731-88823782 |
李老师 |
dwxcb@hnu.edu.cn |
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|
第二 巡察组 |
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党委 |
5-6周 |
0731-88823732 |
尹老师 |
第三 巡察组 |
生物学院党委 |
5-6周 |
0731-88823346 |
徐老师 |
第四 巡察组 |
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|
5-6周 |
0731-88823742 |
刘老师 |
第五 巡察组 |
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院党委 |
5-6周 |
0731-88823262 |
邓老师 |
巡察期间,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(监督电话:0731-88823220)。
特此公告。
党委巡察办公室
2026年9月30日